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今日话题:政治局定调2013经济 房价会下降吗?

房天下  作者:周进  2012-12-06 00:15

[摘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提出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强化社会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八大后房地产调控走向:限购取消可能性增大

“十八大”之后的房价走向与政策调控究竟会不会松动?特别是限购这把刀,什么时候不再挂在头上?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要探究这个问题的可能性,必须关注中央在十八大后所释放的部分信号。

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更加尊重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经济领域要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会领域要更好地利用社会的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的力量,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这也是改革的方向。”

“把市场的交给市场”,那房地产市场算不算其中之一呢?限购政策本身就是对市场的捆绑,是压制市场的“紧箍咒”。要真正实现“把市场的交给市场”,那么限购取消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当前房价被压制住,固然有房地产调控的功劳,但同时我们不能完全忽略对供应与需求这一组基本关系的关注。贵阳房地产市场“沦陷”,几成第二个“鄂尔多斯”的教训,正是供应严重过剩所萌生的恶果。一线城市我不太熟悉,但从二三线城市的开发而言,大多城市其实都处于为2010年那波疯狂卖地所产生的房产开发过量而陷入房子卖不动的尴尬境地。

当前在业界流行的一个观念是:去投资化。我觉得这有点搞笑,这只从买方角度出发的“去投资化”论,其实不过是大姑娘的裹脚布,一个噱头。政府卖地是投资化,开发商盖楼同样是投资化,怎么到了老百姓这里,就是“去投资化”了?这种一厢情愿,估计也只有中国房产市场才会发生的怪胎。既然要把市场的交给市场,那么“房产去投资化”就很难实现。

我在想,“把市场的交给市场”的后半句,是不是“把保障的交给保障”?按照各地保障房的建设情况看,指望十八大后房价大涨不大现实,一方面各地保障房陆续交付和开建的进度看,一部分刚需求将从商品房市场撤离;另一方面,各地房产市场都需要消化此前大肆卖地所产生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基于这一原因,开发商的优惠幅度将会增大,而对于刚性需求来说,自然是个不错的出手买房的机会。


(查看详情)

房价跌幅明显收窄 房产税或成楼市调控新方向


房子的价值更多的是与土地价值相关联。目前,是按房产的套数、还是按人均占有面积征税,税率是否会在上海试点的基础上增加,今后房地产税是否扩大到上海和重庆试点限定的新购商品房之外存量房持有环节,土地价值与房产折旧的估值等一系列问题都备受社会的关注。

财政部的相关人士认为,房地产税是基于每个拥有房产的人占有国家资源的多寡而征收的税种,它不是一项随时可以调控的行政政策。作为国家开征的一项税种,所有拥有房产的人都需要缴纳。有税务部门的人士也表示,不论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在扩围初期,为能比较顺利的推行,会将商业物业以及高端住宅或者平均住房面积较大的物业作为首先征税的对象,大多数的住宅以及政策性住房暂不会征税。但是从房地产税的本质讲,最终拥有房产的人都要进入征税范围。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的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房产税扩围的步点随着各方的论证似乎已离我们越来越近。

张大伟认为,房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目前试点的上海及重庆的房产税额度都非常少。所以,后期房产税扩大化甚至对二套以上住房全面收取的可能性非常大。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以2-3套房产形式存在,房产税的扩围可能会对这部分人影响比较大。


(查看详情)

东莞房天下微信东莞房天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dgsoufun2012即可关注。楼市资讯,手楼盘信息及时推送。更多动态播报,敬请关注@东莞房天下 官方微博,微博平台将为您提供时下最热的楼市资讯,各方活动直播,每周有奖转发活动惊喜连连,怎能错过?!

推荐阅读:

今日话题:东莞购房莫名被缴律师费 是否合理?

今日话题:购房低首付重现东莞市场 隐患几多?

今日话题:八年之后64万亿购买力 买房花一半?

今日话题:十八大后 房地产重大政策调整在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