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北京国盛中心欲转手报价达120亿 大型央企有望接手

新京报  2013-03-15 16:40

[摘要] 东深陷股权纠纷7年后,位于北京东直门黄金地段的大型综合体“国盛中心”传出转卖消息。据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永平透露,项目现持有者、新加坡背景的国浩中国希望将建筑面积近60万平米的项目整体出售、报价120亿元。业内猜测接手者将限定在国内大型央企之间。

东深陷股权纠纷7年后,位于北京东直门黄金地[简介动态]段的大型综合体“国盛中心”传出转卖消息。据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永平透露,项目现持有者、新加坡背景的国浩中国希望将建筑面积近60万平米的项目整体出售、报价120亿元。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该项目位于,不少企业有意购买,但考虑到项目股东方复杂的股权纠纷、庞大的交易金额以及项目后续和东城区政府的合作,业内猜测接手者将限定在国内大型央企之间。

探访 上的停工项目

北京东二环东直门区域可谓黄金商圈:东直门地铁站的四个出口之上分别坐落着中国石油大厦(小区网论坛)、凯德来福士广场[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东方银座[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等写字楼、商场,十分繁华,但唯独东北角的建筑群迟迟没有完工,这就是北京国盛中心。它总建筑面积近60万平米,包括一座商场、两栋写字楼、一座酒店和公寓楼。

3月12日、13日,记者两次来到国盛中心项目现场,周围拎着大包小包的旅客来来往往,他们身后的国盛中心大门紧锁,虽然项目的外立面已基本完工,商场部分的建筑部分还孤零零地挂着“世界综合体”、“保利[简介 动态]影城落户”等宣传语。

但记者进入围挡内看到,建筑物内部泥沙、钢筋混杂,花岗岩、瓷砖等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在项目周围,中心广场上杂草荒芜,可以看得出已停工多日,偶尔能看到一两个保安的身影,和周边繁华的环境相比,显得十分萧索,更成为一些流浪汉的“据点”。

据周边商贩介绍,项目过去三四年来陆续有建设,但从去年开始已经正式停工。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011年5月商业部分试营业不理想又全面停业后,新加坡背景的国浩中国就已经开始秘密接触项目转让方。

传言 国浩投资几十亿后陷资金不足

“去年总部在金融街[简介 动态]的一家大型央企想接盘,谈判了半年多最后还是‘黄’了,当时报价在120亿元之上。该央企2011年的利润在150亿元以上。”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国浩项目的总包是中国铁建,已停工多时,开发商资金方面有较大压力,这7年来闲置,国盛中心光水电费就欠了1500万元。

3月12日-14日,记者多次联系国浩中国求证,但国浩工作人员称总裁不在北京,无法接受采访。3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直门居然大厦[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12层的国盛投资有限公司,看到公司内部十分冷清,只有一位前台服务人员接待访客,记者请求采访媒体公关部负责人,对方称公司没有此部门。

3月14日,记者再次联系国浩,通过工作人员将中国电信曾有意收购、项目拖欠水电费等上述传言提交给国浩有关负责人求证,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并未回复。

“国浩收购该项目后,已经投资了几十亿元,但和项目原股东北大青鸟之间的股权纠纷阻碍了建设进程。如果不是实在很难做下去,也不会忍痛转手。”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永平分析,以总体转让形式,或许才能兼顾到北大青鸟、国浩两方的利益,给项目带来起死回生的机会。

1据搜房调查统计,此次调查共收回163份《新政后“我们在现场”项目现场情况调查表》,其中刚需型调查表格占104份,改善型调查表格占59份;收回32份新政后“我们在现场”购房者心态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自3月1日国务院公布楼市调控“新国五条”细则以来,楼市一片沸腾,但该细则对东莞楼市影响并不太明显。点击详情>>>

推荐阅读:

东莞市房管局吴鉴忠:楼市诚信缺失 加大力度整治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郑浩辉:购房者应选择诚信中介

房地产行业首次退出十大投诉热点行列

深圳:50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查封房产34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