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莞首次发文明确今后将暂停新建经适房。《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方案》提出,东莞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并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3类供应对象中。
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东莞将暂停新建经适房 廉租房也被归为公租房
新莞人主要申请园区和单位集中建设的公租房
虽然此前市住建局领多次表示,今后东莞的保障房将以公租房为主,但以文件形式明确“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并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把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尚属首次。同时,该《方案》也是打破户籍限制的住房保障正式文件,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类群体。
其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4倍以下确定;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3倍以下确定,而住房困难标准则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确定。对于以上3类群体,将实行分类保障。
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保障,应保尽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还可向政府申请房屋修葺、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保障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而各类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则主要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人均面积至少5平方米
市住建局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根据需求调查结果,并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定期轮候、分步解决的原则,住建局将制定公租房建设规划。
方案指出,公租房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同时,在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公租房项目容积率可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上限掌握,并适当预留公共绿地。
《方案》提出,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但对公租房租金,该方案只规定,租金按住房保障对象的不同实行分档收取,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参考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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