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媒体报道,自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上海、广州等地出现了“婚房加名热”的现象。为了给女儿争取婚后财产,以免女儿万一在离婚后遭遇不公,很多丈母娘纷纷向新郎提出新要求:女方的姓名一定也要写在房产证上。为此,不少准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来源:海南特区报)近日,有媒体报道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上海、广州等地出现了“婚房加名热”的现象。为了给女儿争取婚后财产,以免女儿万一在离婚后遭遇不公,很多丈母娘纷纷向新郎提出新要求:女方的姓名一定也要写在房产证上。为此,不少准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目前,海口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不过,记者调查后发现,“婚房加名热”的现象目前在海口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火热”。
“加名”理由多种多样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有读者向海南特区报致电咨询有关房产证加名字的相关事宜。
家住海甸岛的王小姐说,自己准备在今年国庆节和相恋两年的男友结婚,并由男方独自购买一套新房作为婚房。但是由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小王的父母对小王的婚姻产生了担忧。小王告诉记者,她的父母担心万一以后她和丈夫闹离婚,又没有房产作保障,离婚后会生活得很艰辛。因此,小王的父母希望她和男友商量,在房产证上面也写上她的名字,这样万一真的离了婚,小王也有个生活保障。经过多次协商后,小王的男友同意将小王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
记者在海口市政务中心大厅采访时,遇到了正在咨询房产证加名手续的陈小姐和符先生夫妇。记者了解到,陈小姐和符先生刚结婚有一年多,因为符先生家里条件好,当时买房是他一人掏钱一次性付清的。陈小姐告诉记者,他们两人结婚一年多来,感情很甜蜜,但日前新出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让她心里稍有不安,老公察觉后,便主动提出将她的名字也加入房产证里面,并共同协商双方各占一半房产。
家住海甸二西路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和老公结婚多年,房子当时是老公付的钱,但整个装修则由她来承担。周女士告诉记者:“买房的时候我老公家里出了首付,剩下贷款也是我们一起还的,当时是我付的装修费用。”周女士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根据她的情况,她所支付装修费并不能计入产权份额。因此,周女士希望将自己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面,确保万一离婚后,自己能得到部分财产。
海口“加名”现象——问的多 办的少
昨日上午,海南特区报记者来到海口市政务中心,调查目前海口市房产证加名的情况。记者在政务中心大厅内发现,前来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的市民并不多。在政务大厅内办公的海口市住建局受理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后,前来办理房产证加名或者变更业务的市民虽然有,但非常少。”
记者从住建局受理部了解到,如果有市民想要在房产证上面增加姓名,夫妻双方须先到公证处对双方约定的财产协议进行公证,然后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公证书,一同前往市政务中心找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经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核查无误后,市民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的短信提醒前去政务中心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对于房产证上标明的夫妻双方拥有房屋资产的份额,需要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之前,共同协商同意双方所占份额;如果经过公证的双方协议上没有写明各自所占房产份额的比例,最终在双方解析财产的时候,按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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