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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房产成焦点 人们婚恋观或改变

中原商报  2011-08-25 11:20

[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并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诸如房产归属、增值财产、生育纠纷等主要问题。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8月13日,《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并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诸如房产归属、增值财产、生育纠纷等主要问题。而此次司法解释中受关注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还是归个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近日,记者走访河北省邯郸市部分市民和有关部门了解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受到大众的热议,虽未给人们生活带来大的影响,但或将逐渐改变人们的婚恋观。

房产归属成焦点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对婚嫁一族会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家长比起自己的儿女,更看重买房这件事,他们预计,今后有可能会出现要求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的情况。

今年准备结婚的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和交往多年的男友已经贷款订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男友出首付款,贷款由我们婚后共同还。以前,我不会在乎房产证上有没有我的名字,可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我岂不是两手空空?”“我正在跟男友‘谈判’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家住滏园新村的贾女士称,“作为女方家长,我当然需要男方提供婚房。由于涉及到产权归属,如果女方买房子,自己也能接受,也可以出钱,但房产证上只能写女儿的名字。”

采访中,不少人认为房证问题不难解决,涉及双方共同出资的,可以将男女双方的名字都写上去。

但也有不少人表示出不同观点。在媒体工作的王女士称:“结婚时对财产斤斤计较太伤感情了,不利家庭稳定。”“婚前婚后都把小算盘打得这么精细,婚姻还有意义吗?”另一位康女士说。

邯郸市房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房产证上夫妻共同署名的情况以前就存在,目前还没有因“新解释”的出台而出现大的变化,或许今后共同署名的情况会增多。

或将出现新的婚恋观

“以前觉得婚房都是男方负担,女方结了婚可以名正言顺地拥有部分房产,如果按照《婚姻法》的新解释,这种情况就改变啦。”新的司法解释对市民很多老的婚恋观念形成较大冲击。现实中不少人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的情况或将有所改变。

“《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一些年轻人的择偶观念,人们将也许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一位从事婚介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他解释说,现在很多女孩子在选择配偶时,都将“有婚房”作为前提条件,希望找到经济状况好、甚至是“富二代”等,“新解释”或许会让不少人把感情、能力等“软件”看得更重些。“嫁个有钱人,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有能力,双方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更踏实。”中学教师张敏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很有积极意义,年轻人找伴侣还是应把感情放在位。

利于解决婚姻纠纷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住房已成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财产,因此一旦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和纷争日渐凸显。

丛台区法院政治处刘先生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体现了国家更加注意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更加明确了房产所有权归属。如果两人婚后感情破裂,那么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也许就能理性分割双方财产。同时,也使法院审理婚姻案件时,对一些家庭财产纠纷,有了更明确清晰的依据。“估计今后为了房子而对簿公堂的离婚夫妻将减少,好聚好散的将增多。”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的杨志勇律师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要离婚、要去法院解决纠纷的时候,提供了一个更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杨律师建议,对于婚姻中夫妻两人财产、债务的结合,双方都应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前约定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归属等问题。                                    

记者手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实施,把很多青年人结婚最纠结的房子问题给说明白了。有人说得好:婚姻的问题还应是以情感为主的,也就是说房子归房子,婚姻归爱情,如果把两个事情混在一起的话是会有害婚姻的。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才是最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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