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评论:农地入市 赋予中国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2014-01-21 08:09

[摘要] 农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无疑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之措施保障。

社评

农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无疑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之措施保障。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日前公布。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分配制度。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解决“三农”问题,绕不开土地。现在的土地制度设计,农民并没享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因此也就无法获得土地出让之后的大部分增值。一幅农地通过一翻倒腾,转为工业或城市建设用地之后,市值数十倍上百倍地攀升,可是,这些钱绝大部分并没有落到农民的腰包,征地拆迁也因此成为社会矛盾的渊薮。农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既确立农民权益,提高农民议价权,又从中获得更多,无疑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之措施保障。不仅对中国土地市场格局,对农村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不可低估。

缘于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有关土地政策的任何新变化,都可能带来诸多新问题,需要找到应对之策,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制造冲突。若其它制度未动,单兵突进推农地入市能否顺畅尚待观察。其一,农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入市交易,需要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而农地的产权归属又如何?现行土地产权规定,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又是谁?这是一个在法律意义上模糊不清、在实际操作过程容易出问题的概念。即使明确为“村集体”,如何避免出现“亿元村官”,保证农地入市的更多进入农民口袋,仍是一个现实难题。

其二,农地入市的最优路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左。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依这个规定,农地入市必须绕一大圈——由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然后按照国有土地的批租制度进入市场交易——这和过去有什么区别?雁过之后,还能剩下多少“毛”?既然农地入市之目的就是要让农民多拿一点,萧规曹随显然就不合适。不想走老路,就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为农地入市荡平机制障碍。

其三,农地直接入市与地方政府征收之后再入市,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归属问题。农村土地转让增值让农民拿走,对于吃惯“土地财政”饭的地方政府而言,势必导致财政收入大大缩水,再也不能大手大脚花钱,甚至影响到政府运作和官员政绩,不习惯、不支持在所难免。按农业部部长透露,农地入市有三个限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这意味着,只要地方政府让农地入市的意愿不足,其手上仍有“法宝”可用。因此,农地入市有必要考虑这个因素,减少入市阻力。

当然,农地入市的障碍或风险远不止这些,还有通过土地交易出现土地垄断、成为资本盛宴、小产权房楼市崩盘风险等等。农地入市政策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同时也要解决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保障良好初衷化为美好现实。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