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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铺主2年拿不到房产证 房管局:房产证已抵押

东莞日报  2013-10-15 07:56

[摘要] 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称,聚福豪苑的房产证确实已经抵押,而开发商东莞市港东海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一直未向该局提交产权分割登记的申请。

本报讯  10月11日,本报曾以“买下铺位近两年 还没拿到房产证”为题,报道了聚福豪苑(小区网论坛)的业主购买商铺后,无法办理房产证一事。当日,记者还就此采访了市房产管理局。

10月12日,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称,聚福豪苑的房产证确实已经抵押,而开发商东莞市港东海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一直未向该局提交产权分割登记的申请。

部门回复

市房产管理局:未收到开发商办理产权分割登记的申请

市房产管理局的回复内容显示:聚福豪苑位于莞城东城大道123号,其二期的首层56号、首层57号铺、写字楼5楼2号、写字楼5楼3号、写字楼5楼6号、2楼、一区2楼3号、一区2楼2号、负一层登记在东莞市港东海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并出具了房地产权证。

经市房产管理局核查,聚福豪苑的以上房产均处于“已抵押”的状态,且该局一直没有收到开发商办理产权分割登记的申请。因此,购买以上房产分割的小商铺的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据了解,此前聚福豪苑售后部负责人曾称一直在努力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昨日,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开发商的做法涉嫌违法

据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兵介绍,聚福豪苑开发商的做法涉嫌违法,且严重违反商业道德。

聚福豪苑将已抵押的房产用来销售,涉嫌合同欺诈。对于此类情况,房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开发商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其终止违法行为。

陈小兵还分析了聚福豪苑的销售手法:开发商将商铺的房产抵押后,获得大笔资金,填补开发成本或用于再投资,然后将商铺虚拟分割为上百个不足10平方米的小铺,以“售后、高额回报”吸引业主购买。过程中,开发商与业主商定一个固定的,然后将商铺整体出租,出租过程中逐渐上涨的租金归开发商所有。此外,由于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商铺房价上涨的最后也要归开发商所有。最后,即使开发商按照合同中有关违约的规定,回购业主的商铺,并支付赔偿金,但其最终往往大于支出。“这其实是把风险转嫁给业主,是严重违反商业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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