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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以别人名义买房风险大 权利以登记为准

东莞日报  作者:谌正钟  2012-08-03 01:22

[摘要] 蒋律师表示,以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唯一能够确定房子归属的只有房产证,协议无效。房屋是不动产,权利以登记为准。这样做等于是出钱为别人买房子。产权是别人的,王先生与他的亲戚只存在债权关系。对此,蒋律师建议王先生尽快与其亲戚达成共识,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问:家住东城的王先生最近以亲戚的名义购置了一套房。王先生的亲戚与卖房的开发商,有私交关系,还有公积金可以使用,贷款利率比较低。综合了各种条件之后,王先生与亲戚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最终将房子买了下来。但是现在王先生比较担心这套房子是否归属自己所有,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因此,王先生特别联系了本报记者,帮忙解惑。

答: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东莞明冠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蒋律师表示,以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能够确定房子归属的只有房产证,协议无效。房屋是不动产,权利以登记为准。这样做等于是出钱为别人买房子。产权是别人的,王先生与他的亲戚只存在债权关系。对此,蒋律师建议王先生尽快与其亲戚达成共识,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8月开盘报告据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07月25日),东莞2012年8月预计37个住宅或别墅开盘或加推新货,环比7月的31项目出现小幅上涨。其中纯新开楼盘10个城区盘仅占3个。分布在镇区的纯新项目依然以75-110平刚需户型为主,改善型房源也将随着降息等政策继续释放。点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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