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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1月1日至12月20日停止建筑拆迁等工程施工

东莞日报  2010-10-26 07:22

[摘要]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颁布实施《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颁布实施《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

根据《方案》,我市被确定为5个A级重点控制区域城市之一,11月1日至12月20日将停止一切建筑、拆迁、市政建设等施工工程,必须施工的重大工程项目,需取得住建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许可。此外,将封存全市30%的公务车,两家莞企确定停产。

下月起两莞企将停产

根据对亚运会、亚残运会主办城市广州空气质量影响程度大小,《方案》和《预案》将广州、佛山、东莞、清远、中山列为A级重点控制区域,深圳、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汕尾列为B级区域,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B级区域一并纳入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方案》规定,从11月1日至12月20日,包括东莞在内的11个涉亚城市,将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火电污染控制方面,未按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及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求其停产;工业源污染控制方面,未能在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工业锅炉,一律责令停产治理。

11月1日起,全省还将有15家因环保信用等级为红、黄牌或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必须实行限产、停产,其中5家限产30%到50%,另10家停产。停产企业中有两家为莞企,分别为东莞市强安造纸有限公司和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限产企业应在10月30日前制定详细的限产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审定。

停止一切建筑、拆迁、市政建设工程

根据《方案》,东莞等5个A级重点控制区域城市,还将停止一切建筑、拆迁、市政建设等施工工程,必须施工的重大工程项目,需取得住建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许可。

A级和B级区域范围内城市要提高道路、裸露土地喷洒水频次,广、莞、佛每天喷水次数不少于6次,其余涉亚城市应不少于4次。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实行遮盖或密闭等措施,减少道路交通扬尘;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煤场、矿场、料堆、灰堆除设置防尘措施外,全面停止使用。

《方案》还确定,停止一切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禁止烧烤、其他煮食类小摊小贩上街贩卖。所有餐馆必须使用燃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大型酒店的厨房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

全市公务车将封存30%

《方案》正式实施之日起,将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机动车实行临时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广、莞、佛三市将封存30%的公务车,外市籍车辆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不能进入上述三市。

九个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的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未申请环保验收及环保验收不合格的将一律暂停营业和使用。目前,我市111辆油罐车已完成21家运输企业、103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及检测工作,另有3家企业、8辆油罐车将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

《方案》将加强对水上交通源的污染控制,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离亚运场馆较近的广州港、东莞港港区加以控制。A级和B级区域内各城市包含所有近海海域,一律禁止散装液态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船舶的原油洗舱、驱气作业。

极端情况下31家莞企或停产

在实施上述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亚运会期间,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污染加重,预测空气质量可能超标时,将按规定程序启动《预案》。

在实施重点污染企业停产和限产的基础上,《预案》将再暂停一批机电、化工、家具和建材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

日前,市环保局已经编制了我市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实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名单,共计97家重点企业,其中66家重点企业实行限产50%,31家重点企业实施停产。“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最后还要省里确认。”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预案》表示,将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莞、佛两市将在黄标车限行的基础上,对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环保信用等级为红、黄牌或污染严重企业须停产、限产,其中两家分别为东莞市强安造纸有限公司和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停止一切建筑、拆迁、市政建设等施工工程

停止一切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31家东莞企业将实施停产;将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莞、佛两市将在黄标车限行的基础上,对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广、莞、佛三市将封存30%的公务车,外市籍车辆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不能进入上述三市

禁止烧烤、其他煮食小摊小贩上街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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