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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再次被调控祭出 抓此税勿半途而废

经济晚报  作者:马红漫  2010-05-31 10:02

在楼市“新国十条”之后,土地增值税再次被调控部门所祭出。事实上,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并非一个新税种,但自1994年正式开征以来,却因各种原因而长期搁浅。在房价飙涨的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以期通过税收工具为楼市降温。然而,接踵而至的金融危机,让相关要求也不了了之。长期以来,各地大都实行了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上海等地预征额度仅为预售商品房收入的1%-2%。同时,开发商可以通过延缓注销项目公司时间等方法,拖延缴纳增值税的时间。由此,该税种的现实绩效已然是名存实亡。

当前,楼市调控组合拳掷地有声,严格土地增值税执行可谓是楼市调控政策的延续。一旦该政策被严格执行,开发商们避税空间大为缩小,将会因此前低成本拿地和目前高土地增值而遭遇到“清算危机”。囤积土地的行为将被遏制,商品房供给可能会随之增加,楼市供不应求矛盾也将会得到缓解。

与此同时,由于近期地方融资平台被收紧,各地政府财政压力骤然加大。根据现行税收收入的划分,土地增值税属于地方固定收入,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无疑将能充盈地方财政,有望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

当然,对于土地增值税严格执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上不乏担忧之声,其中尤以开发商倒闭,致使楼市供给萎缩,税收转嫁消费者等质疑为多。短期来来,这些因素的确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反向作用,但放眼长远却并不足虑。对于前者而言,开发商良莠不齐的现状因税收政策而得到改观,这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

同时,对现金流的重视将倒逼现有开发商加快楼盘投放市场速度,进而抵消中小开发商退出市场而减少的供给。对于后者,由于土地增值税实行累进税制,所以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收入的增长意味着增值额的增长,从而产生税率爬升效应,使得税负增长加快。因而,开发商并不可能简单将税负压力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一味通过涨房价来保证利润。

其实,围绕土地增值税政策真正需要提示的风险实际上在于政策制定部门自身。此前该税种屡次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难免会让开发商滋生侥幸心理,政策的严肃性受挫。以此而言,严管土地增值税虽好,但仍不过是调控房价“万里长征”的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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