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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峰: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

  [提要]1998年以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居民住房观念发生重要转变,居民住房消费有效启动,住房商品化的新体制基本确立,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房地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以及加快城市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相当严重首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目前,住房实物分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多数城市实施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公有住房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可售公房80%以上已经出售给了职工,居民私
1998年以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居民住房观念发生重要转变,居民住房消费有效启动,住房商品化的新体制基本确立,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房地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以及加快城市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相当严重 首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目前,住房实物分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多数城市实施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公有住房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可售公房80%以上已经出售给了职工,居民私有住房的比例已经达到72.8%。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对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住房二级市场逐步开放,存量住房交易日趋活跃。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迅速发展,服务内容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快速增长,银行房地产贷款结构有较大调整,住房金融作用不断加强。 其次,居民住房消费持续扩大,住房水平不断提高。过去5年,全国个人购买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销售额的比重由54.5%提高到95.3%。2002年,个人购买新旧住房和建房支出总额约8000亿元,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额4500亿元。居民住房支出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主体,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城镇住宅建设。过去5年,城镇住宅建设累计竣工面积34亿平方米,年均住宅竣工面积达到6.8亿平方米,是改革开放以来年均住宅竣工面积的2倍以上。2002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2.8平方米,比1997年提高5.2平方米。同时,住宅质量不断提高,配套设施和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第三,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商品住房供求两旺。过去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19.5%。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12.7%提高到17.9%。5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直接和间接拉动GDP增长每年保持在2个百分点左右。房地产开发结构逐步改善,2002年,全国商品住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达到83.3%。全国商品房供销两旺,1997-2002年,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年均分别增长15.5%和22.6%。过去5年,全国房价稳中有升,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年均上涨3.6%,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同时应当看到,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平衡,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区房地产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地区住房与非住房、高档住房与低价位住房结构不合理、比例不够协调,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上大户型、高档项目,超越用户承受能力,销售不畅,空置较高。一些地方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不应求,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支持力度不够、建设标准和购买对象把关不严。 二是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大;有的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有的城市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地方盲目设立开发区,圈占土地;有的城市制订过高的房地产投资计划,导致市场供过于求。 三是住房制度改革亟待深化。目前,我国住房市场化程度还不高,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还不健全,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居民住房消费的需要,不少家庭住房还较为困难,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亟待建立。 四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多,但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行为不够规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采取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8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首先要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房地产业中的作用。一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运营规则,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二是继续国有住房改革,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完善住房货币分配制度,发展房地产金融;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和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其次,切实行使好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住房方面的职能主要有下面三项:一是住房保障职能,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结和使用。二是宏观调控职能。制定房地产业与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城乡规划,土地供应和金融管理,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国住房空置率有多大 目前国内空置率体系到目前还没有建立。国外空置率是这样,是全部可用住房和其他商品用房出售和出租总量多少作为分母,把待售、待租的住房作为分子,这样计算出空置率。中国过去是计划经济体制,在住房问题上实行的是住房分配,推行住房商品化、市场化时间还不是太长,住房公售化程度还不高。像去年,全国城镇建了2500万平方米的住房,但是商品房的开发总量是2.85亿。当年城镇住房竣工总量占商品房的开发总量比例是39.8%。 有些媒体报道,说中国住房现在空置率到了20%,甚至超过20%,有的城市到了30%,这样的说法是不科学的,没有依据的。今年7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商品房空置9700多万平方米,竣工一年以内待销售的住房大概是5400多万平方米。也就是说,建成一年以上到目前还没有卖出去或者没有租出去的住房仅仅是4000多万平方米。4000多万平方米作分子,新房的竣工总量比或者是新房竣工总量和存量住房之和比作为分母,大家可以算一下,空置率到底多少。目前和国外一样建立空置率体系还有难度,但是我们和统计局商量,到今年底公布的统计数字指标体系要有所调整,我们准备把竣工一年以内的住房作为待销住房,竣工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商品房作为自销商品房,竣工三年以上的住房作为空置积压住房。 同时刘志峰还指出我国要进行研究和国际接轨的住房空置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住房信息预报系统的数据采集和预警预报信息的分析。政府掌握这些数据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同时也使消费者、开发商进行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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